关于报送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王朝晖 时间:2025-04-24 点击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23〕171号)等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年春季学期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包括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850元/学期。
三、申请要求
1.退役士兵入学、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不能兼得。学生当年不可重复申请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3.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需提交学生退役证复印件并填写《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表》(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暂时未拿到退役证的学生,可先提交退役证明替代退役证,待退役证下发后及时将退役证复印件补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本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4日,以院(系)为单位报送。错过报送时效视为学生自愿放弃申请国家教育资助,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表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