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拟退学告知书

作者: 时间:2026-01-16 点击数: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41号令的文件精神,根据《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豫交院[2017]47号)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学籍管理,近期学生工作处对学信网标注于2015年至2019年期间休学的在籍不在校学生情况进行了梳理,经查吴敌等三十一名学生休学期满,逾期30日内未提出复学申请,达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豫交院2022[86]号)第八章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的情形,学校可给予退学处理。学校拟对吴敌等三十一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五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定之前,学校应当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之规定,现告知吴敌等三十一名学生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该三十一名学生对此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如要求陈述、申辩,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从2026116日至2026122日),向你所在院(系)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学校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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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告知!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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