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简介

作者:王朝晖 时间:2022-05-31 点击数: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河南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学院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根据困难程度分为三档,即:一般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和特别困难学生。一般困难补助2600元,困难补助3300元,特别困难补助4000元。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学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要求进步;2.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综合素质测评为优秀;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在校期间成绩优异,上年度综合测评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5.在前一个学年内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荣誉称号;6.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7.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身体有残疾学生不作要求)。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院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生活俭朴;3.家庭经济困难,并被学院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按上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序;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6.在前一个学年内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荣誉称号。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由学院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在校学习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按年级、专业进行评比,分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学年每生2000元;二等奖每学年每生1000元;三等奖每学年每生400元。具体评定细则如下:

1.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不欠交学院任何费用;无吸烟、酗酒、打架、赌博、盗窃、敲诈、旷课、破坏公物等严重违纪行为。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秀,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规定比例确定获奖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申请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2)上学年所学课程(含考查课)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现象的。

2.评比发放办法。

1)每学期开学初评选(开学后第一个月进行)。由各班将上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报所属系,各系按照年级和专业进行排序,列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名单和学生情况统计表,并予以公示。

2)经公示后的评奖结果由学生工作处进行汇总,报院长批准后转院财务处打入学生银行卡内。

 

 

三、困难补助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学生顺利渡过难关,学院设立了特殊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因突发事件造成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的临时性补助。它的作用是:用于帮助学院全日制在册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申请困难补助流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将相关证明报所在系(院),由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即可发放。困难补助的金额参照本地区基本学习、生活费用标准。

四、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院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办理流程:

1.本人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或《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领取《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审批表》;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系(院)审核同意后,填写《审批表》;

3.学生本人持所在系(院)审核后的《审批表》办理报到手续。

 

 

五、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每月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时间最多不超过40小时,每周不超过8小时,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处根据其劳动时间、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遵章守纪等情况确定报酬。

学校目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有129:有图书管理员助理、餐厅保洁员、机房管理员助理等。

六、助学贷款

1、国家高校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及住宿费的银行贷款。

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本人全额支付。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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